山东将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在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方面,将深入推进包括水泥在内的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文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山东发展的突出瓶颈和短板之一,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大气污染较重,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2016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是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1.9倍和1.7倍,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强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水环境质量与国家考核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四、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
针对全省大气、水、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等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山东将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力攻坚,以钉钉子的精神,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用强有力的环保举措,倒逼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生态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其中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攻坚目标是: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采暖季,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具体措施是: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全力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取缔和燃煤小锅炉淘汰;全力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全力推进重型柴油运输车管控;全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
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安排是: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全部进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7个传输通道城市错峰范围包含粉磨站,其他10个城市不含粉磨站。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明确时间要求的市,可组织相关企业在执行全省整体错峰时间的前提下,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并执行严于全省统一的规定。达标排放的氧化铝、电解铝、炭素等行业分别限产30%以上、30%左右、50%以上(按生产线计),达不到相应排放标准或限值要求的实施停产。7个传输通道城市于2017年9月底前将以上行业执行错峰生产停限产生产线清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